作为末端投递服务的创新方式,智能快递柜满足了特定区域和人群的收件需求,提升了投递服务效率,正逐步成为城市末端投递服务的重要补充方式。国家邮政局相继制定了智能快递柜的产品标准、投递服务管理规定、智能快递柜设置规范等文件,将更好地指导快递企业和第三方运营商开展智能快件箱的建设工作,为更好地服务群众生产生活需要提供有力支撑。
2016 年 7 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互联网+”高效物流实施意见》,支持大力推广应用智能快递柜,新建或改造利用现有资源,组织开展智能快递柜进社区、进机关、进学校、进商务区专项行动。
2016 年 9 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物流业降本增效专项行动方案(2016—2018 年)》,支持城市末端配送点建设,大力发展智能快递柜。
2016 年 11 月,中国民政部发布《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6-2020年)》,推进智慧社区建设。推动“互联网+”与城乡社区服务的深度融合,逐步构建设施智能、服务便捷、管理精细、环境宜居的智慧社区。
2016 年 11 月,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广东省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支持“网订店取(送)”、智能快递柜(包裹柜) 等电子商务物流配送创新模式发展。大力推广应用智能快递柜(包裹柜),新建或改造利用现有资源,组织开展智能快递柜(包裹柜) 进社区、进机关、进学校、进商务区专项行动。
2016 年 12 月,国家邮政局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发布《邮政业发展“十三五”规划》,鼓励提升末端服务能力,完善配套政策,引入多元主体,推进智能快件箱等自助服务设施建设。
2017 年 5 月,国家邮政局发布《国家邮政局关于加快推进邮政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意见》,提升末端服务能力——实施快递“进社区、进院校、进商厦”工程,加强智能快递柜(智能快递柜、智能包裹柜)和城市公共投递服务中心等末端服务设施的规划建设,着力解决“摆地摊”问题。
2018 年 1 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的意见》,明确智能快递柜、快递末端综合服务场所的公共属性,创新公共服务设施管理方式,为专业化、公共化、平台化、集约化的快递末端网点提供用地保障等配套政策。同时鼓励加强规划协同,针对电子商务全渠道、多平台、线上线下融合等特点,科学引导快递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构建适应电子商务发展的快递物流服务体系。快递物流相关仓储、分拨、配送等设施用地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纳入城乡规划,将智能快递柜、快递末端综合服务场所纳入公共服务设施相关规划。推广智能投递设施,鼓励将推广智能快件箱纳入便民服务、民生工程等项目,加快社区、高等院校、商务中心、地铁站周边等末端节点布局。支持传统信报箱改造,推动邮政普遍服务与快递服务一体化、智能化。
2018 年 3 月,国务院发布《快递暂行条例》,鼓励和引导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采用先进技术,促进自动化分拣设备、机械化装卸设备、智能末端服务设施、快递电子运单以及快件信息化管理系统等的推广应用。企业事业单位、住宅小区管理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与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签订合同、设置快件收寄投递专门场所等方式,为开展快递服务提供必要的便利。鼓励多个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共享末端服务设施,为用户提供便捷的快递末端服务。部分地市也陆续出台相应政策或专业指导意见,将智能快递柜的布放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智能快递柜在国内的发展推广思路和良好环境初步形成。
2019年6月20日,交通运输部公布了《智能快递柜寄递服务管理办法》。第五条明确支持将智能快递柜纳入公共服务设施相关规划和便民服务、民生工程等项目,在住宅小区、高等院校、商业中心、交通枢纽等区域布局智能快递柜。
2020年2月19日,交通运输部、国家邮政局、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加快推动复工复产、保障邮政快递车辆优先便捷通行、切实保障末端投递、加强一线从业人员防护,更好支撑疫情防控、物资运转、经济秩序恢复和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
通知强调,各地交通运输、邮政管理部门要切实保障末端投递。在设立智能快递柜的管理区域,邮递员、快递员做好进出登记备案、体温检测、佩戴口罩等工作后,应允许其优先将邮件快件通过指定路径直接投递到智能快递柜……
(以上内容源自国家邮政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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